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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与中国林科院签订第三轮林业科技合作协议 |
来源:省林业厅 2013/9/5 13: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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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第三轮林业科技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嵊州隆重举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杜永胜、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司长彭有冬、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林云举等出席签字仪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旭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守攻分别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签署协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龙主持签约仪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分别于2003年12月、2008年6月签署了前两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合作10年来,省政府共投入专项资金3000万元,吸引带动中国林科院1.5亿元科研经费、500多项科研项目在我省实施,开展了“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促进发展、科技服务林改、实施品牌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等六大专项行动,在林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理论、竹木精深加工、木本粮油和珍贵树种等方面取得了九大突破,在科技服务能力、科技创新意识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
张守攻在讲话中指出,省院合作10年来,中国林科院在浙江实施科技项目500多项,特别是组织了20多项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在浙江实施,先后派出1000多批次专家为浙江林业发展服务,合作建立了浙江省现代林业研究发展中心等4个重要创新平台,在德华木业等龙头企业建立了一批企业研发中心或研究院,在竹产业、木本粮油产业、珍贵树种与花卉培养和非木质资源利用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同时在沿海防护林体系构建、湿地保育、城市森林、美丽乡村及生态文化方面取得显著进步,推广了300多项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产生了300多亿元增产效益。
黄旭明在讲话中强调,新一轮省院合作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成果转化和标准化推广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重点在生态建设、林木种业、森林资源培育、林特资源利用、生态文化建设、林业机械信息化、林业灾害防控及现代林业管理与政策研究等八大领域开展合作和交流,推动我省林业科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签约仪式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省院合作科技兴林十年成效专题片》,中国林科院木工所、林化所、亚林所分别与久盛地板有限公司、嘉善中林胶粘剂科技有限公司、淳安县林业局当场签订了重大林业科技合作项目。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储富祥、中国林科院亚林所所长王浩杰、木工所所长叶克林、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主任于辉、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广兵、省科协副主席陈世权、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浙江农林大学副校长金佩华、绍兴市政府副市长冯建荣、市委副秘书长张校军、嵊州市市长阮建尧等也出席了签约仪式,中国林科院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林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11个地市的林业局分管领导和媒体记者等一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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